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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春節外勞管理 新北籲勿觸法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沈寧麗    時間: 2020-1-20 08:50
標題: 春節外勞管理 新北籲勿觸法
許多雇主因拚經濟急缺人手,未加詳查即僱用他人所申請的外國人,誤以為只要持有合法居留證或留學生,即可在臺工作,這些都屬非法聘僱,將面臨最高75萬元的罰鍰。另外,家庭看護工僅能從事照顧被看護人的相關生活照料工作;廠工也只能從事申請聘僱許可的工作項目,如果指派所聘僱的外勞從事許可以外工作,最高可罰15萬元。建議雇主可提供外勞適當休閒娛樂規劃,加強對外勞的生活自主管理並掌握動向,避免外勞在外非法打工。
 勞工局說,合法聘僱把握聘僱外國人依法必須向勞動部申請許可,即使是國外留學生也需要申請工作許可,所以聘僱前一定要檢查外僑居留證、學生證及工作證才行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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