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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外勞來一天就落跑「有車接她」!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joy    時間: 2022-7-25 09:01
標題: 外勞來一天就落跑「有車接她」!
外勞來一天就落跑「有車接她」!他嘆報警也沒用:台灣是逃跑天堂
不少人會請外籍看護,照顧家中長輩的生活起居,一名男網友表示,家中請了一名越南籍的女看護,怎料解隔上工第一天就逃跑了,而且還是預謀的逃跑,他清楚拍下車牌號碼,結果警方卻不受理,因為對方是外國人,加上沒有刑事犯罪,無法提告只能自己認賠,「台灣是逃逸外勞打工的天堂」。
原PO在臉書「爆料公社二社」發文,家裡請了越南籍女看護,解隔後第一天上班就逃跑了,「還是有預謀逃跑的,因為有車來接她走,有拍到車牌號碼,看著很清楚」,不過到警局報案時,警察卻不受理,因為聯繫不到車主,也沒法提告。
他翻了留下來的行李箱,從裡面裝著的衣物猜測,對方是來台灣賣淫的,他透露,如果能找到車主,或許就能找到女看護,但因對方是外國人,又沒有涉及刑事犯罪,也沒法提告車主,明明是受害者,卻只能摸摸鼻子認了,也沒辦法替自己討公道,讓他無奈直呼「台灣是逃逸外勞打工的天堂」。
貼文一出,網友們表示,「台灣真的是犯罪者的天堂」、「外勞逃逸這種事,政府和警察都不當一回事,所以才有6萬逃逸外勞存在。我認為政府故意忽視,因為有工作需要這些非法勞工,所以警察抓外勞也就不會有點數,沒業績的事警察當然不會主動去做」、「大部份沒請過移工的人會跟你說找移民署,但也只有請過移工的僱主才會知道沒有用的,僱主的辛酸、委屈,政府永遠裝聾作啞」。
根據《就業服務法》第56條,當外籍移工連續曠職3天且不知去向,才算失聯,這3天可以先連絡仲介公司,確定逃跑後,雇主必須在失聯滿3天後,隔日算起的3天內完成通報,否則會被罰款。之後雇主得等待警察或移民署找人,3個月過後,確定都沒找到人才可以重新申請,至於3個月的空窗期,雇主可以請我國看護或是使用衛福部的「喘息服務」,可以提供短期照顧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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