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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菲勞逢重大事故 MECO要求仲介通報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5566789    時間: 2016-9-7 15:52
標題: 菲勞逢重大事故 MECO要求仲介通報
菲勞逢重大事故 MECO要求仲介通報
日前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(MECO)菲勞中心公告,要求國內仲介業者如所服務的菲勞發生嚴重事故、職災,應在事發後24小時通報該中心,不僅MECO各區做法不一致,此舉也引發干預我國內政的爭議。對此桃園市就業服務公會已發函勞動部與外交部,呼籲相關部會出面了解並協助溝通。外交部則已回覆了解狀況,並請勞動部考量是否納入今年臺菲勞工會議討論。
  菲國駐臺辦事處日前發布公告,片面要求仲介公司或雇主在管理及照顧菲勞時,如有發生嚴重意外、職災、生病住院或死亡等事故,務必於事發或住院24小時內通報菲勞中心,且將配合辦理情形與送件資格做連結,影響仲介辦件或雇主引進菲勞的權益。
  目前菲勞中心在臺北、臺中、高雄均有設點,除北部外,中南部業務均統一歸屬高雄分處管轄。臺北菲勞中心表示,只要菲勞發生重大事件,仲介依照過往慣例都會主動通知,菲勞中心也會視個案需求提供協助,目前執行上並未有仲介對此表示不便,認為這份公告是高雄分處針對中南部地區所發。
  桃園市就服公會理事長黃杲傑表示,外勞發生意外,在臺灣法令中仲介本就沒有需向外辦處報備的規定,菲方此一規定將執行面無限擴大,變相擴權,且對於哪些程度需要通報的認定標準也不明確,然而中南部確實已有一些雇主和仲介的申請案受到影響,特別是科技大廠Apple下游廠商,引進的菲勞比例很高,所受衝擊更為劇烈。
  再者,同樣是菲勞中心,對於同一件事情卻會因各分處有不同的做法,他認為更令人匪夷所思。
  黃杲傑認為,菲方欲藉由此一與雇主協調對話的機會鼓吹直聘,這種「小動作」相當不可取,且我國法規處理外勞事故都已有既定機制,呼籲勞動部及外交部重視,予以了解、溝通。
  外交部回文提到,向菲駐臺辦事處確認,為保障在臺海外勞工權益,確實有實施相關措施。而因新規定造成仲介經營成本增加部分,也請勞動部考量是否將這項爭議列為第七屆臺菲勞工會議討論。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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