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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再4個月將返鄉卻殺人 越南外勞晚10年半回家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M249    時間: 2018-1-30 09:17
標題: 再4個月將返鄉卻殺人 越南外勞晚10年半回家
再過4個多月就期滿返鄉的越南外勞鄧文俊,去年8月因工作糾紛,與同鄉外勞阮伯貴於台中市的外勞宿舍談判時,一時爆怒持水果刀從背後刺殺阮伯貴,傷口深達10公分送醫仍身亡,台中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,不過,台中地院認為他再4個多月就要返鄉,與死者雖有工作上的衝突,卻也非深仇大恨,認為他沒有殺人犯意,依罪刑比較輕的傷害致人於死罪判處徒刑10年6月,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。


判決書指出,外勞鄧文俊(39歲)在台灣工作2年多,預計於2017年12月24日返鄉,同年8月13日晚間,距離他返鄉時間僅剩4個月餘,他因工作上的細故,與同鄉外勞阮伯貴於宿舍內談判,見阮伯貴坐在沙發上,他突然持一把長達17公分的水果刀,從後面刺入阮伯貴的後背,深達10公分,阮伯貴送醫後因胸腔大量出血身亡。

鄧文俊於案發後逃逸,他先跑到宿舍樓下,委託住在一樓的同鄉外勞拯救阮伯貴,把兇刀棄置後,向苗栗警方自首,台中地檢署認為他明知刀子從人後面刺入會有致命危險,仍持刀刺殺同鄉,依殺人罪起訴。

不過,台中地院卻認為,兩人並無深仇大恨,僅是工作上的爭執不愉快,鄧文俊應無殺人的動機,另外,鄧文俊再過4個月餘就要返鄉,他也對返鄉充滿期待,豈有故意殺人來破壞自己返鄉的期待?鄧文俊下手之後,逃逸時曾商請同鄉救治阮伯貴,這些都足以證明鄧文俊沒有殺人的犯意,改依傷害致死罪判處徒刑10年6月,執行後驅逐出境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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