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動部進一步說明,常見雇主與外籍勞工發生勞資爭議,外籍勞工請求轉換雇主,雖然經查明勞雇雙方均不可歸責,但雙方已無繼續共事的可能,若雇主可聘僱外籍勞工名額遭管制2年,將影響製造業雇主的人力調度及生產營運。
勞動部今(2018)年6月13日也發布解釋令,類似個案若符合「雇主與所聘僱外國人發生勞資爭議,經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召開勞資爭議協調或調解會議後,任一方或雙方無繼續聘僱關係的意願,並依法終止聘僱關係」及「雇主經地方勞工主管機關查明無違反勞工法令或勞動契約」2項要件時,雇主轉出外籍勞工,其名額即不受管控2年的限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