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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賴揆拍板:台商回台投資鬆綁外勞10% 明年上路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李文源    時間: 2018-12-3 09:57
標題: 賴揆拍板:台商回台投資鬆綁外勞10% 明年上路
為因應美中貿易衝突,協助優質台商順利返台投資,行政院長賴清德今天院會拍板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,預計明年元旦上路。


賴揆 表示,本方案有別於以往作法,以企業需求為導向,提供客製化單一窗口服務,縮短行政流程,並從滿足用地需求、充裕產業人力、協助快速融資、穩定供應水電、稅務專屬服務等五大策略著手,以引導優質台商回台,促進產業升級轉型,打造台灣成為全球產業供應鏈樞紐。
賴揆指出, 未來3年為吸引台商返台的關鍵期。為確保回台廠商確實有助台灣經濟發展,除投資案件聯審會議需依法審查外,亦應秉持前瞻創新思維,主動發掘潛力廠商,引導投入重點產業,建立有利創新升級之產業鏈,厚植我國經濟發展實力。

這項方案符合特定資格之廠商可適用現有extra制再提高10%,為避免民間誤解政策美意,賴揆指示勞動部務必積極掌握輿情,並適時對外回應,以利各界了解適用資格為增聘本勞,且必須提供3萬元以上之薪資,對於創造本勞就業有利。

依方案規劃,共同資格需受美中貿易戰衝擊,赴大陸投資達二年以上、回台投資或擴廠部分產線須具智慧技術元素或智慧化功能之企業。特定資格屬五加二產業創新領域、屬高附加價值產品及關鍵零組件 相關產業、國際供應鏈居關鍵地位、自有品牌國際行銷、經認定回台投資項目與國家重要產政策相關,至少符其中一項即可適用。

而外勞引進,依現有extra制再提升10%比率,外勞預先核配,一年內免定期查核。

而申請外勞鬆綁條件有三,一、全新設廠或擴產需達一定規模以上;二、投資金額高科技產業需達2.5億元以上,其他產業為5000萬元以上;三、帶動本勞就業人數門檻,完成投資一年內高科技產業需新增本勞就業達100人或增本勞比率20%;其他產業創本勞50人,或增本勞20%,也就是台商在台有500名本國勞工,需再增加100名本勞。聘雇本勞薪資平均需達3萬元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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