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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没有人強迫外勞來台灣工作,是你們自願來台工作。
2、若覺得在台工作辛苦、錢少跟聽聞中的不一樣,那要問你們的國外仲介和牛頭。
3、若台灣的雇主和工作內容真的那麼糟糕的話,你們的同胞不會來台那麼多次,其中也包括不是回原僱主处工作的。
4、你們口口声声台灣仲介收了20多萬仲介費,去問問你們的國外仲介和牛頭賺了你們多少錢?
5、你們在國外仲介受訓通常為3個月,訓練中心要包吃、包住、請老師幫你們上課、要幫你們做文件、送文件、買机票,難道這些都不用錢嗎?
6、在台工作3年,你們的家庭環境改善了多少?家庭類的外勞都可買房、買地、蓋房子、家裡有二輛摩托車的不在少數,更別說廠工、机構工、營造工的外勞所得了。
7、台灣勞動部規定分三年分别每月收取1,800、1,700、1,500的服務費,這也是你們在國外就知道的。合法台仲並没有超收的行為。(若有超收你們馬上就會打給1955和人權團體了)
8、當你們在台灣生病、生產是誰帶你們去医院、照顧你們?~是台灣仲介、當你們無法去汇款時是誰幫你們汇款~是台灣仲介?当你們跟僱主有摩擦時是誰幫你們調解?~是台灣仲介,難道台灣仲介没有对你們用心,付出時間和金錢?
9、你們逃跑的外勞同胞真的每個人都賺大錢嗎?去問問看被非法仲抽多少佣金?生病了不敢去看医生,去看也得全額自付。 買假証件又得多付幾倍的費用?
10、你們大多數的同胞來台工作,的確幫忙了僱主解決很多問題,但也有很多人製造了許多社會問題:酗酒、打架、喧嘩、爭風吃醋、殺人吸毒時有所聞,這些你們可曾反思自省?人權團體可有重視這黑暗的一角?
11、人權團體你們今日高舉「人權」旗幟,却積非成是誣衊合法仲介,藐視僱主權益實則图利自己,請問台灣人的「人權」又何在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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