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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年工資調整 泰辦處公告加班費數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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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6-12-7 16:59:24 |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|倒序瀏覽 |閱讀模式
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勞工處12月6日公告,配合2017年1月1日起基本工資調整為21,009元,勞工處建議自2016年12月16日起辦理驗證的文件,其內容應做相關調整,以便順利辦理引進工人,另外勞動契約應填寫的加班費、勞、健保數額也一併修正。
  雖然泰辦處公告中,並未強制在12月16日起必須按照新的薪資金額送件,但為避免文件在國外流程遭到卡關,以及明年調整薪資後,減少勞僱雙方對各項條件的爭議,國內審核部份仍會依照前述原則辦理,提醒仲介及雇主於準備驗證文件時依新規定辦理。
  基本工資調整後,泰辦處公告勞動契約相關變動,包括月薪21,009元,以此基礎計算日薪為700元,時薪為87.5375元。
  另雇主如需泰勞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,延長工作時間在兩小時以內者,按平日每小時工資加給三分之一,每小時新台幣117元;延長工作時間在兩小時以上,但未達四小時者,按平日每小時工資加給三分之二,每小時新台幣146元;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必須於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者,雇主延長工作時間,按平日每小時工資加倍給付工資,每小時新台幣175元;若泰勞於休假、法定假日、特別休假日工作,應按正常每小時工資加倍計算,每小時175元。
  泰辦處提醒,因基本工資隨時配合法規調整,以上薪資及加班費金額,都需雇主及仲介在文件系統中自行填寫正確數額。
  另外有關勞保費部分,外勞每月負擔399元,雇主每月負擔1397元,健保部分健保署尚未正式公告;但因勞、健保費並非泰國勞動契約的記載項目,因此辦事處僅是提出數額,供勞僱雙方參考,實際仍是依照勞保局、健保署規定為準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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