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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勞人權遭批 葉毓蘭:實務判決與法條相差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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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7-3-7 09:43:22 |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|倒序瀏覽 |閱讀模式
美國國務院發表2016全球人權報告,特別指出台灣發生虐待外勞等情事,行政院人口販運協調會報委員葉毓蘭表示,國內雖有《人口販運防制法》,可對違法雇主處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,但在實務上法院卻未必會重判,加上政府對看護工等外籍移工無法有效管理,都令虐待外勞等事件時有所聞,相關單位應重視並盡速改善。


葉毓蘭表示,早年國際指責台灣虐待外勞問題嚴重,政府因此在2009年制定《人口販運防制法》,就像詐騙問題一樣,雖有法律可以判刑防範,但檢察官、法官解讀運用又是一回事,大多將虐待外勞看做是「勞資爭議」,雇主賠償後就庭外和解或以簡易庭裁處,重判案件寥寥可數。


葉毓蘭指出,綠色和平組織一直在監督台灣遠洋漁業虐待外籍漁工的問題,幾年前還拍攝了一部紀錄片引起國際間的重視,但國內目前只有在境內聘僱的外籍漁工適用勞基法,在境外聘僱就無法律保障,存在著許多問題,這都是應改善的地方。


此外,政府無法有效管理外籍家政工、看護工,在黑市需求下,造成國內有5萬多名逃逸外勞,且這些外勞都不受勞基法保障,面對國際間指責,勞動部雖說會推動《家事服務法》,但到目前卻都還沒送到立法院。


對外籍女看護工遭無良雇主性侵事件時有所聞,葉毓蘭表示,這些外勞因為工作環境孤立,常無法向外求助,但警方及移民署都會注意保護,目前國內有1955外籍勞工24小時諮詢保護專線,她建議專線人員可加強專業能力及敏感性,主動發現潛藏的危害,及時通報警方,以保護外勞的安全與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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