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仲介傷害外勞 公司恐勒令停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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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7-10-30 09:17:14 |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|倒序瀏覽 |閱讀模式
勞動部將對上路已25年的《就業服務法》展開大翻修,修正草案的預告至昨日期滿,未來若仲介人員性侵外勞,或對外勞施暴,除了要面臨司法制裁外,仲介人員所屬的公司也會遭連坐處分,不僅可開罰150萬元,還可勒令仲介公司關門停業。

此次《就業服務法》修正草案新增訂第40條第18款條文,當中規定,若仲介公司的仲介人員對外籍勞工有性侵、性騷擾、人口販運、妨礙自由、重傷害,甚至是殺人等行為,只要法院判決有罪,仲介公司不僅要遭罰30萬元以上,150萬元以下罰鍰,公司設立許可更會遭到廢止,讓公司關門。此外,新增訂的40條第19款條文也規定,仲介公司及仲介人員若知道外籍勞工遭到雇主性侵或性騷擾,也應於24小時內向警察機關通報,否則可罰6萬元以上、30萬元以下罰鍰。
修正草案公告上網後引發不少批評,有人認為,既然仲介人員性侵外勞,會勒令仲介公司停業,那麼聘僱單位也應比照辦理,否則法令顯失公平,也有人提到,勞動部列出的問題,若發生在師生之間,教育部也不會要求學校關門,若發生在公共運輸系統上,也不會勒令客運、公車業者停業,既然犯法者已經遭到刑事的制裁,大可不必要求公司一同陪葬,痛批勞動部對待仲介業的手法實在太粗暴。
對此,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長黃秋桂表示,在台灣確實有仲介對外勞施暴或性侵的事件,法令修正就是要防範過去發生過的問題,對仲介業者來說,此次法令修正勢必會覺得罰太重,但相對也有其他意見認為,仲介業者本來就應該負起更多責任,還嫌罰太輕,勞動部會蒐集各界意見作為修法的參考,最後該如何規範才妥當,還要看立院如何審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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