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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勞爭取留台權益 立院叫陣人力仲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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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6-7-6 11:14:02 |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|倒序瀏覽 |閱讀模式
由人力仲介商組成的全國六大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,5日赴立法院抗議就業服務法第52條修法,讓外勞不用每3年出國一次,留台12年將分食社會福利。但在警察人牆的另一邊,約50名外勞也舉牌陳情,希望社會體諒他們每3年就要出境一次,繳交500美元仲介費的問題。
立法院衛環委員會22日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正案,刪除外勞「強制出國1天後始得再入國工作」的規定,外籍看護在台灣就業3年後,不用離開台灣就可以續聘。影響層面約有1萬4000名外勞,未來可直接留台工作12年,不必返回母國再繳一次仲介費和機票費。
但人力仲介商認為,這將增加雇主成本、侵蝕台灣民眾社會福利,並且無法淘汰不適任外勞、無法聘用新外勞、負擔外勞在台生養子女等成本。5日上午聚集約300人,到立法院門口抗議。
另外一邊,約有50名外勞沉默舉牌陳情,每人拿著一張自我介紹白紙,上面寫著「我是OOO、我來自越南、我的仲介費是500美元」,希望就服法52條能完成修法,不用每3年就要出境一次,繳交沉重機票費和仲介費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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